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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第2页)

  可是这个问题好伤人,为了顾及小皇子的自尊心,她强忍着没说。

 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。

  这就是天下第一大剑宗吗?

  合着其它门派都在教授术法剑诀,只有玄虚派清新脱俗,要是出了教科书,怕不是这种画风:

  必修一:《论一个穷逼的自我修养》。

  必修二:《家务活与母鹅的产后护理》。

  必修三:《我的一个盗菇朋友——关于身无分文时偷菜的心得一二》。

  绝了,整个就一穷光蛋进阶指南。

  “对了小师姐。”

  林浔见她脸色更白,以为宁宁还未从破产的事实中缓过来,小心翼翼朝她迈近一步,从怀里掏出颗光华四溢的洁白圆珠:“我此次离开东海没带多少钱财,只有这夜明珠勉强算是值钱,如果不嫌弃,收下它换些灵石吧。”

  他哪是“没带多少钱财”。

  林浔压根是一穷二白地出了家门,只因为师尊告诉过他,剑仙从不拘泥于身外之物。

  后来发现师尊本人也曾经吃过爆炒瓜皮,甚至发展了一种全新菜色,叫“落英百香萃”。

  就是炒花瓣和树叶子。

  这颗夜明珠是他浑身上下仅有的值钱物件了,本该好好保管,可是……

  涉世未深的小白龙鼓起勇气,极快地瞥一眼宁宁惨白惨白的脸,心里暗下决心。

  既是同门,就理应相互帮扶。如果他的身外物能换来小师姐继续生活的信心,牺牲这颗珠子,便算不了什么。

  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啊!大不了再去喝露水吃树叶,小师姐要是疯掉,她的一辈子可就全完了!

  宁宁心情复杂。

  在原著里,林浔的确是个毫无心机、心软至极的小白莲设定,路见不平时,就算害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,也要上去匡扶正义。

  有读者一针见血地指出,作者之所以把他设定成这种性格,就是为了突出男主角裴寂的杀伐果断、阴冷恣睢。

  说实话,在以上帝视角看这部小说时,宁宁也曾觉得这位小皇子实在同情心泛滥,但当她自己成了被他同情的那个——

  这就是个小天使吧呜呜!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,居然还能拿出最后的资产送给她!双标又怎么样林浔他真的太好了吧!

  “不不不,我不用。”

  宁宁赶紧摆手:“你不是也没有多少灵石了?”

  她说得隐晦,特意略过了林浔吃瓜皮洗雨水的那些事儿,从而保全小朋友单纯脆弱的自尊心。

  没想到地主家的傻儿子嘿嘿一笑:“没关系,上回大师姐带我去万剑宗偷了好多瓜,瓜皮够吃好几——”

  话没说完,林浔就顿顿停住。

  他自尊心强又非常容易害羞,之前刻意隐去了自己的身份,谎称那些事情都是“一个朋友”所为。如今这句话……

  不正是在大大咧咧地宣告,那个朋友就是他本人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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